根据《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冀科平规〔2023〕3号)、凡以单位名义提出的点实异议需要加盖单位公章,
| 河北公示省重点实验室、验室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技术绩效结果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创新“来源”,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评估异议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新闻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科学0311-86251011(技术创新中心) 附件:1.2025年度省学科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.doc 2.2025年度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.doc 3.2025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结果.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17日 |